公證代辦(翻譯認證)
承接個人、公司的翻譯與代辦公證服務,若需公證請將文件正本寄至本公司。為何需要由翻譯公司代辦
1. 公證單位要求翻譯人親自簽名。2. 申請單位要求由翻譯公司翻譯並公證。
公證的意義
1. 證明文件的真實性。 2. 翻譯的正確性。準備資料
[A] 國外證件:必須要正本a. 必須經過當地台灣辦事處的驗證(若沒有,請送回當地申請)。
(例外:馬來西亞的證件, 可在台灣國內的單位驗證)。
b. 大陸文件,不必驗證,拿正本即可,但需與公證人確認。
[B] 國內證件:必須要正本
- 成績單/畢業證書 -- 學術單位
- 在職證明,登記證 -- 公司
- 扣繳憑單,報稅資料 -- 政府單位(網路電子證明:需公司蓋章)
- 戶籍謄本-- 戶政事務所
- 結婚證書(非公證版) -- 1.得經過戶政事務所蓋章 或2.提供戶籍謄本
- 出生證明及死亡證明 -- 1.得經過戶政事務所蓋章 或2.提供戶籍謄本
- 無犯罪證明 -- 警察局
[D] 合約書或協議書:若有簽名,只能證明翻譯的真實性。
作業流程
1.E-mail或是傳真文件檔案,亦可親自送件至本公司。2.報價。
3.寄正本至本公司(須以正本文件進行公證與外交部驗證)。
4.付款。
5.開始翻譯。
6.請客戶確認翻譯稿。
7.代辦公證(外交部、大使館文件驗證)。
8.親自取件或是掛號郵寄。
9.客戶驗收。
作業時間
作業時間:約2個工作天 (不含翻譯時間)公證規費
*法定價a. 純中文文件:500元/式
b. 含英文的中文文件:750元/式
c. 英中文翻譯,中翻外文:750元/式
d. 外文(英文以外的語言)翻中:700元/式